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保潔服務的基本要求及室內、外圍場所、外墻專項保潔服務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上海陸家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區域內的保潔服務,不適用于普通住宅管理區域。
2引用文件《上海市建筑物清潔保養質量標準(試行)》滬容環發市(2001)065號。
3基本要求
3.1保潔人員應按公司規定統一著裝、佩戴胸牌,儀容儀表整潔端莊。
3.2為業戶,訪客提供一個清潔、舒適的生自學成才、工作環境。
3.3操作規范化、管理科學化。
3.4適時、及時、準時實施保潔服務。
3.5愛護物業各項設施及財物。
3.6及時處理垃圾,按指定地點分類安裝廢棄物。
3.7節約用水、用電。
3.8遵守安全條例和操作程序。
3.9作業時不允許使用對建筑物材質造成損傷的材料和清潔劑,注意維護建筑物原貌。
3.10文明、有序作業,******限度地減少對周圍環境業戶生活、工作的影響。
4室內保潔服務
4.1地面
4.1.1基本質量要求:表面、接縫、角落、邊線等處潔凈,無雜物、灰塵、印跡、污垢、污漬、劃痕等現象。
4.1.2分類質量要求,不同地面材質的保潔質量要求,如表所示。表1地面保潔分類質量要求
4.2墻面
4.2.1基本質量要求
表面、接縫、頂角、邊線等處應潔凈,無灰塵、印跡、污垢、污漬、劃痕等現象。
4.2.2分類質量要求
不同墻面材質的保潔質量要求,如表2所示。
4.3門、窗
4.3.1窗臺、門框、窗框、窗套及其上下部的縫隙處、玻璃與門框四角的結合處、鉸鏈、旋轉門中軸處等部位、應無灰塵、印跡、污垢、污漬等。
4.3.2門框底部應無積塵。
4.3.3門、窗的玻璃按4.2.2的規定。
4.3.4金屬的門、門框、門套、窗框、窗套、扶手、拉手等應無氧化斑點、色澤光亮,并保持其金屬質感。
表2墻面保潔分類質量要求
4.4電梯
材質 質量要求
花崗石、大理石 表面光滑、明亮
墻紙 無積塵、霉點、色澤均一
涂料 無黑色劃痕及其他各種污垢
護墻板 表面光潔、色澤均一
玻璃、鏡面 表面潔凈明亮、投光性好,鏡面人像清晰
亞光絲紋不銹鋼、黃銅等 表面潔凈均一、明亮、無劃痕、印跡,有金屬質感
拋光鏡面不銹鋼、黃銅等 表面色澤均一,明亮如鏡面,無劃痕、印跡
鋁合金板 表面光滑、接縫處保持潔凈
面磚 表面光滑、色澤均一、點、線、面線條清
彩鋼板等金屬飾面板 色澤均一
4.4.1垂直長降客梯
4.4.1.1轎廂地坪按4.4.1的規定。
4.4.1.2電梯門按4.3的規定。
4.4.2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
4.4.2.1踏步、階梯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灰塵、污垢、污漬等。
4.4.2.2橡膠扶手應保持色澤統一,無污漬、污垢。
4.4.2.3下班按4.2的規定。
4.4.2.4外殼、側模板應保持光潔、明亮、色澤均一,無灰塵、印跡、污漬等。
4.4.3貨梯可參照4.4.1規定。
4.5衛生間
4.5.1衛生間內應無臭味、異味。
4.5.2地面按4.1的規定。
4.5.3墻板條、坐廁隔板、坐廁隔板門按4.2的規定。
4.5.4衛生潔具內部、表面及下面應無灰塵、印跡、異味。
4.5.5化妝鏡表面潔凈明亮、投光性好,鏡面人像清晰。
4.5.6衛生間門、門套按4.3的規定。
4.5.7衛生間衛生紙架、干手機、燈罩表面應無灰塵、印跡并保持光潔。
4.6消防通道
4.6.1臺階、墻身、天花板、外露設施喉管應無灰塵、污漬、污垢。
4.6.2樓梯、平臺應無灰塵、污漬、污垢、裝飾磚應色澤鮮明。
4.6.3扶手、欄桿及底部、根部應無灰塵、污漬、污垢。
4.6.4通道門、門玻璃、門框按4.3規定。
4.6.5燈、燈罩、消防報警裝置箱體應無灰塵、污垢。
4.7茶水間
4.7.1墻面按4.2的規定。
4.7.2開水爐外殼應無污跡、水跡。
4.7.3打水平臺臺面上無水跡、污跡、積水槽內無雜物、水垢。
4.7.4水斗應無污漬、污垢、瓷釉表面應色澤光亮、無劃痕;上下水應通暢,溢水口、下水道入口處應無異味。
4.7.5門、窗按4.3的規定。
4.8吸煙室
4.8.1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4.8.2地面按4.1的規定。
4.8.3座椅與座椅的連接點應無灰塵、雜物、污漬。
4.8.4臺面各表面及結合處,轉角處無灰塵、印跡、污垢、污漬等。
4.8.5煙缸外殼應無灰塵、水跡、污漬;煙缸內的煙蒂不應超過五只。
4.8.6痰孟內剩水應干凈,無雜物;痰孟外應無灰塵、水跡、污漬。
4.8.7門、窗按4.3的規定。
4.9地下室、地下車庫
4.9.1地面按4.1的規定。
4.9.2各類設施、照明燈具應保持清潔、干凈、無積灰、污跡。
4.10家具及室內擺設
4.10.1家具各表面及結合處、轉角處無灰塵、印跡、污垢、污漬、家具上的玻璃、鏡面表面潔凈明亮,投光性好,鏡面人像清晰。
4.10.2金屬扶手、拉手、裝飾等應無氧化斑點,色澤光亮,并保持金屬質感。
4.10.3電話機表面應無灰塵、污跡,話筒應定期消毒無異味,電話線應整理整齊。
4.10.4室內綠化盆內應無雜物,綠化應無灰塵。
4.10.5燈具飾品,人工植物,金屬飾面應保持清潔,無灰塵、污漬、水跡、銹跡、印跡。
4.11其他設施
4.11.1消防設施、滅火機箱、消火栓箱、警鈴按鈕的外表應保持紅色鮮明、無灰塵、污漬、箱內無積灰。
4.11.2探頭(錄像監控)外殼無灰塵、污漬、水跡。
4.11.3各類顯示牌及指標牌應保持鮮明、醒目,顯示器及指示牌表面應無積塵、污漬、印跡。
4.11.4垃圾箱應定期消毒,不滿溢,外表無積灰,污漬,水跡。
4.11.5進風口和出風口應保持干凈,無積塵、污漬。
4.11.6網架及天花板應保持清潔,表面色澤均勻,無積灰、墜掛物。
5外圍場所保持服務
5.1通道、人行道保持清潔,無積灰、積水、臟物、雜物、污漬和車輪印,路面應保持本色。
5.2廢物箱應定期消毒,不滿溢,外表無積灰、污漬、水跡、置放點周圍應清潔,無污水、無臭味及異味。
5.3綠地、花壇、隔離帶內、行道樹周圍不應有雜物、紙屑、臟物等。
5.4水池池水保持清澈透明,水池內無漂浮、沉積雜物,無青苔、異味。
5.5雕塑應無污漬、污跡、灰塵等。
5.6廣告牌、標志牌、照明燈具、欄桿、反光鏡等表面應無灰塵、污垢、污漬,石料表面、金屬表面、玻璃表面均應色澤明亮、無劃痕。
5.7建筑物各進出口臺階、門廳地面按4.1.1的規定.底座外墻面、立柱應色澤光亮,無污漬、污垢。在2m以下部位無灰塵、污漬;外側玻璃及窗臺、窗框按4.3.1的規定。
5.8踏步地毯應保持干燥,無積水、污垢、污漬。
6外墻保潔服務
6.1外墻應保持清潔,無積灰,清洗后應無色差,變色。
6.2外墻分類清洗質量要求應符合表3的規定。
7專項保潔服務
7.1打蠟
7.1.1面蠟應均勻覆蓋,不得有漏打之處和氣泡存在。
7.1.2封底蠟、面蠟每層的厚度不得低于0.5mm。
7.2地毯清洗
7.2.1天然纖維地毯宜采用干式或半干式清洗(合成纖維地毯清洗方法不限)。
7.2.2選用的清潔劑應盡量減少對地毯纖維的損害。
7.2.3清洗后,地毯應無縮水、褪色、變形、破損、污點、毒點、殘留物。
7.2.4清洗后,地毯應清潔,纖維方向一致,色澤均勻無色差。
7.3沙發清洗
7.3.1清洗后,沙發應無縮水、褪色、變形、破損、污點、霉點、殘留物。
7.3.2清洗后,沙發應清潔、色澤均勻、無色差。